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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信息网络中心关于开通新电子邮箱的通知

2020年07月08日 17:18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办公室:

为给师生提供更优质的邮箱服务,学校决定启用新电子邮箱系统。

新电子邮箱网址为http://mail.usth.edu.cn/,教职工邮箱名称为“教工号@ usth.edu.cn”,用户名为教工号,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6位。教职工不需要注册,可直接登录,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新邮箱系统可修改用户名,修改后可通过教工号或新的用户名登录邮箱。学生如需使用,需申请注册。

学校官方邮箱为usth@usth.edu.cn,教职工如需使用,请与学校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左巍,联系电话:88036977

新电子邮箱服务范围为全校教职工及因工作、学习需要的学生,师生须遵守《黑龙江科技大学电子邮箱管理办法》。邮箱技术咨询服务电话:88036967                                                    

                                                          

 

 

黑龙江科技大学电子邮箱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确保黑龙江科技大学电子邮件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对外交流、管理和服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黑龙江科技大学电子邮箱是学校为教职工、校内单位、有需求的学生提供的免费电子邮箱,以实名制方式管理。

第三条 信息网络中心负责电子邮件系统的管理、维护,保障电子邮件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 为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和电子邮件内容的隐私权,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个人信息,任何人不得在未经用户本人许可的情况下阅读其电子邮件内容。

第五条 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所传送及存储的信息不得损害国家、学校和他人的利益,不得通过学校电子邮箱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传播不良信息,不得利用电子邮箱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和校园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所有电子邮箱用户应对使用学校电子邮箱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如发现用户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信息网络中心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中断或终止邮箱使用权,并交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利用网络传播不健康、不文明信息;

(二)违反学校保密管理规定;

(三)利用电子邮箱对他人进行骚扰、中伤、辱骂、恐吓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

(四)盗用、破坏他人账号;

(五)利用电子邮箱进行商业广告活动或传送“垃圾邮件”;

(六)其它违犯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

第七条 信息网络中心根据需要有权调整用户邮箱存储空间的大小等设置。

第八条 各部门、单位开通的电子邮箱,须指定管理员,并妥善保管账号、密码。

第九条 禁止将学校电子邮箱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或其它单位使用。

第十条 开通或修改密码(忘记密码情况下)需凭《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络信息资源使用申请表》到信息网络中心办理。一年内不曾登录使用的邮箱,信息网络中心有权停用其账号并对其邮件进行清理。

第十一条 用户须对用户名、密码的安全负责和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负责。如因用户名及密码保管不善导致个人邮件等信息资料泄露或丢失,用户应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信息网络中心。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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